[临时公告]明阳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红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正
文)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正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字[2023] 2498 号
《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工作情况,以及对 2023 生产经营的预测
和计划,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1,600,000.00 股,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 29,979,6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202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拟聘请其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的财
务报表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20,500 万件自润滑轴承、5,300 万件汽车零部件、
24,200 万件金属零部件项目和新功能座椅及关键部件研发中心项目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同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499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