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明阳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陆
夏明、申小平、郑玉坤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
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
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陆夏明:男,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法学专业背景。1986 年 7 月-2000 年 10 月,任吴江市供销职工学校教师;2000
年 10 月-2006 年 3 月,任江苏苏州垂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 3 月至今,任
江苏江太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明阳科技独立董事。
2、申小平:女,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背景。1984 年 7 月-1993 年 3 月,任南京粉末冶金厂
研究所工程师;1993 年 4 月-2001 年 2 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机电总厂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高级工程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明阳科技独立董事。
3、郑玉坤:男,195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行政管理专业背景。1990 年 11 月-1995 年 9 月,任吴江审计师事务所副所
长;1995 年 10 月-2016 年 1 月,历任吴江区审计局科长、副局长;2019 年 7 月
至今,任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控标准部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
任明阳科技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陆夏明、
申小平、郑玉坤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 列席
董事
独立董 应出席董事 讯表决出 席董事 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 股东
会会
事姓名 会会议次数 席董事会 会会议 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 大会
议次
会议次数 次数 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次数
数
陆夏明 6 6 0 0 否 3
申小平 6 6 0 0 否 3
郑玉坤 6 6 0 0 否 3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
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
的各项议案。2022 年任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时 意见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间 类型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
《关于更正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同意
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
同意
2022 年 第三届董事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月 28 会第二次会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的议
日 议 案》 同意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同意
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同意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 同意
性方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同意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2022 年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同意
5 月 06 会第三次会
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日 议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方案>的 同意
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同意
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22 年 第三届董事
6 月 20 会第四次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议
2022 年 关于第三届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8 月 29 董事会第五 《关于更正公司 2021 年半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关于第三届
9 月 06 董事会第六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关于第三届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董事会第七 《关于更正公司 2022 年半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 月 06 次会议 同意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议案》
日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 同意
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同意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
培训。
2022 年 1 月 20 日,我们参加北交所举行的《关于独立董事系列培训课程》;
了 2022 年 4 月 16 日,我们共同参加了明阳科技组织的《IPO 审核和上市公司案
例解析》、《北交所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解析》、《财务报表阅读与 IPO 财务审核》系列专题
培训课程;2022 年 11 月 11 日,参加了江苏证监局组织的《2022 年度公众公司
专题培训》(线上培训)。
通过学习和培训,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
识,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
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任职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了解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
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立的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在任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 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陆夏明、申小平、郑玉坤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