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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明阳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科技”)于 2023
年4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阳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1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2,9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8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53,252,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760,516.230 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6 日,并由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3〕7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2,644.88 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644.88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金额(投入后) 投入金额
        年产 20,500 万件自润
        滑轴承、5,300 万件汽
  1                                 11,304.60       2,644.88         2,644.88
        车零部件、24,200 万件
        金属零部件项目
        新功能座椅及关键部
  2                                  4,281.00
        件研发中心
             合计                   15,585.60       2,644.88         2,644.88


      根据《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
况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可以先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到位后可以对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为 491.51 万元,拟置换发行费用金额为 491.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发行费用总额
            项目                         付发行费用金金额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532.17             283.02        283.02
       审计及验资费用           665.00             108.49        108.49
       律师费用                 370.00             100.00        100.00
       其他发行费用               2.69
          合  计            2,569.86             491.51        491.51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
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3]2499 号),报告意见认为:明阳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15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明阳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