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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方大新材: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1-15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4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3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
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监管指引 3 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权益
的首次授予日,向 7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25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