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7 号),河北方大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5,105,000 股,发行价为 8.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579,9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 15,492,634.9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087,265.10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23 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6,579,900.00 发行费用 15,492,634.90 募集资金净额 111,087,265.10 其中:2022 年 累计金额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包含置换 59,776,667.82 114,111,332.53 先期投入金额) 减:银行理财产品 加:理财收益 266,833.34 2,297,527.8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34,323.56 726,539.6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 0 户余额 注: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 年 7 月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 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完成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石家庄友谊大 79380188000056281 专用存款账户 0 街支行 合 计 0 注: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 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 14,775,324.67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9146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 委托理 预计年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收益类 方名 产品名称 财终止 化收益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型 称 日期 率(%) 方 大 结 构 性 银 2022 年对公结 30,000,000 2022 年 1 2022 年 3 保 本 浮 3.10% 新材 行存款 构性存款挂钩 月5日 月 7 日 动收益 汇率定制第一 型 期产品 33 方 大 结 构 性 银 2022 年对公结 20,000,000 2022 年 3 2022 年 4 保 本 浮 3.00% 新材 行存款 构性存款挂钩 月7日 月 7 日 动收益 汇率定制第三 型 期产品 112 方 大 结 构 性 银 2022 年对公结 20,000,000 2022 年 4 2022 年 5 保 本 浮 3.00% 新材 行存款 构性存款挂钩 月7日 月 11 日 动 收 益 汇率定制第四 型 期产品 80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末,本次 用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方大新材严格执行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方大新材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方大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1,087,265.1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776,667.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111,332.53 0% 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进度(%)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途 (1) 额 入金额(2) (3)=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态日期 效益 (2)/(1) 化 可变信息标 2024 年 12 签生产建设 否 111,087,265.10 59,776,667.82 114,111,332.53 102.72%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项目 合计 - 111,087,265.10 59,776,667.82 114,111,332.53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 否 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 14,775,324.67 元。致同会计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 第 110ZA09146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 明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末,本次用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 到期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