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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方大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8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
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
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 告 , 公 司 2022 年 度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418,042,017.66 元 , 盈 余 公 积 金 为
23,684,471.39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为 151,667,403.72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6,690,142.55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交
 所、证监会相关规则的有关要求,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
 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因此,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3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不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马莉、张宏斌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