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44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德股份”、“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6月13日行使完毕。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
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泰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7.00元/股于2022年5月19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037,500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
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邦德股份于2022年6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7月
1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
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2022年6月13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
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3,037,500股,买入股票数
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
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21,192,903.78元(不含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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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费),最高价格为7.00元/股,最低价格为6.89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6.98元/
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中泰证券已共同签署《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
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 非延期交付 限 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股) 量(股) 数量(股) 安排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
1 2,950,000 1,937,500 1,012,500 6个月
有限公司
威海市中城公有资产经
2 700,000 700,000 0 6个月
营有限公司
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
3 200,000 200,000 0 6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0 6个月
合计 4,050,000 3,037,500 1,012,500 -
中泰证券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发行数量限额的3个交易日
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
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2022年6月2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46802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3,037,5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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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包括但不限于本
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
选择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3,037,500股)。
2022年4月22日,公司与中泰证券签署了《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中泰证券超额配售股票并使
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泰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经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
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
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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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发行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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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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