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邦德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2-06-27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控股)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北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简称“北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于【注册日期】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 会”)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注册,向不
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万股,于【上市日期】日在北交所上市。 股 2025 万股,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
北交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发行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93
万元。
上市后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发行上市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893 万股,
后的股份总数】万股,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
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将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