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邦德股份:股票解除限售公告2022-09-08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9,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9038%,可交
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
董事、 本次解
控股股
监事、 除限售
东、实 本次解 本次解除 尚未解除
序 股东姓名或名 高级管 股数占
际控制 限售原 限售登记 限售的股
号 称 理人员 公司总
人或其 因 股票数量 票数量
任职情 股本比
一致行
况 例
动人
苏州新麟三期
1 创业投资企业 否 - C 9,400,000 7.9038% 0
(有限合伙)
合计 — 9,400,000 7.9038% 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了《关
于所持股份限售和减持的承诺》,自愿锁定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2)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3)本企业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
述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5)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本次申请日,公司
公开发行并上市已满 3 个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锁
定期已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到期,现申请对其所持公司自愿限售股份 9,400,000
股予以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超额解除限售等违反
约定、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25,618,100 21.54%
1、高管股份 86,049,205 72.35%
2、个人或基金 3,015,000 2.54%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4,247,695 3.57%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00%
5、其他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3,311,900 78.46%
总股本 118,930,000 100.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一)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限售股份数据表;
(二)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