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6 号),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发行 股数为 2,02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75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17,908,326.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841,673.34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03 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0610078801100004866 48,477,523.66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 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 631901224810577 7,379,089.64 股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0610078801600004876 0.00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合计 - - 55,856,613.30 注:上表中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后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841,673.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划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募投项目热交换器数字化 1 116,411,700.00 68,778,132.24 68,778,132.24 生产项目(一期)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2 7,429,973.34 94,716.00 94,716.00 目 合计 - 123,841,673.34 68,872,848.24 68,872,848.24 注:上表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金额 41,451,660.19 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1,451,660.19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84,905.64 元(不含税),公司对本次置 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0510 号”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 构出具了《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 产品名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 预计年化收益 委托方名称 收益类型 产品类型 称 金额 始日期 止日期 率(%) 上海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 2022 年 8 月 15 2022 年 9 月 15 保 本 浮 动 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3% 款 日 日 益 威海分行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 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 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4,0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合计 10.00 万元,年化收益率为 3%,符合预计年化收益率 1.35%-3.2%范围内。截至报告期末,前 述资金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泰证券对邦德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邦德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邦德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3,841,673.3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872,848.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872,848.24 0% 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定可使用状 途 (1) 额 投入金额(2) (3)=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态日期 (2)/(1) 化 热交换器数 2023 年 9 月 字化生产项 否 116,411,700.00 68,778,132.24 68,778,132.24 59.08% 不适用 否 24 日 目(一期) 研发中心建 2025 年 5 月 否 7,429,973.34 94,716.00 94,716.00 1.27%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24 日 合计 - 123,841,673.34 68,872,848.24 68,872,848.24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 不适用 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1,451,660.19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84,905.64 元(不含税),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 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0510 号”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 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2022 年 7 明 月 12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4,0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前述资金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 专户。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