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美登科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3-03-16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22 号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登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美登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美登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美登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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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美登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美登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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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8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5.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保荐及承销
费用 1,845.28 万元(不含增值税),前期已支付保荐费 245.28 万元(不含增值税),坐扣
本次承销费 1,60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8,4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
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541.8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17,612.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5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电商软件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10,000.00 10,0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12.85 7,612.85
合 计 17,612.85 17,6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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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44.9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资金
电商软件产品
17,612.85 244.93 244.93 1.39
优化升级项目
合 计 17,612.85 244.93 244.93 1.39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593.66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845.28 245.28
审计及验资费用 320.00 320.00
律师费用 150.00 28.30
信息披露费用 64.1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72 0.08
合 计 2,387.15 593.66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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