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科技: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5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烷科技”、“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10月27日行使完毕。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
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机制,银河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5.66元/股于2022年9月19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173.4756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
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硅烷科技于2022年9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
月27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硅烷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银河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硅烷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5.66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7,823.1709万股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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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173.4756万股,由此发行总股
数扩大至8,996.6465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31,292.6834万股增加至32,466.1590万
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641.87 万 元 , 连 同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7,823.1709 万 股 股 票 对 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44,279.15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50,921.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金额为4,333.1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6,587.91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银河证券已共同签署《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
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量 限售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量(万股) (万股) 期限
北京洪泰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 260 130 6 个月
伙)
2 共青城汇美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200 6 个月
珠海润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 235 117.50 6 个月
伙)
4 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00 100 6 个月
北京智明知金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5 210 105 6 个月
(有限合伙)
6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0 100 6 个月
烟台添宥添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7 207 103.50 6 个月
(有限合伙)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0 100 6 个月
9 北京煜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 100.4756 6 个月
厦门西堤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10 234 117 6 个月
(有限合伙)
合计 2,346 1,173.4756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年9月28日)
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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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4893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 1,173.4756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641.87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177.19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银河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
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
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
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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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
盖章页)
发行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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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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