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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硅烷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国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3,934,4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南
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情况编写了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公
司编制《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
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
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4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
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反对股数 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3,933,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4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
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反对股数 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反对
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4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
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反对股数 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平
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张建五,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705,7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4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
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反对股数 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
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股东予
以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控股
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5,705,7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63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4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
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反对股数 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
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股东予
以回避表决。


    (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
(九)                  428,900    99.85%     635       0.15%    0        0.00%
         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关于批准
         报出公司股
         东及其他关
(十) 联 方 占 用 资   428,900    99.85%     635       0.15%    0        0.00%
         金情况说明
         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关于预计
(十   2023 年日常
                     428,900   99.85%    635   0.15%   0     0.00%
一)   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与中
       国平煤神马
       集团财务有
(十
       限责任公司    428,900   99.85%    635   0.15%   0     0.00%
二)
       签署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
       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向控股
(十   股东支付担
                     428,900   99.85%    635   0.15%   0     0.00%
三)   保费预计暨
       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国庆律师、王金阁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