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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恒进感应: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2-08-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作为恒进
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感应”、“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进感应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恒进感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
已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826 号)。经北京
证券交易所北证函〔2022〕134 号文批准,恒进感应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恒进感应本次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发行股数为 17,000,000 股,实际募集资
金总额为 3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7,479,245.23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312,520,754.77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永证验字(2022)第 210020
号《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祥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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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十堰东风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
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感应热处理设
备制造项目(一期)、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
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
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
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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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
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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