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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恒进感应: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2-081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进感应”)
 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实施
 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2年
4月14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2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826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北证函〔2022〕134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20元/股,发行股数为17,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479,245.2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520,754.77元。截至2022年6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永拓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永证验字(2022)第210020号《恒进感应科技(十堰)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祥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东风大道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中包含设备采购、材料费、基建等,鉴于该等支出在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相对频繁,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相关款项,为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和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
流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1、遵循原则:本着严谨、务实的态度运用募集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
变相将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项目以外的付款。

    2、付款的审批: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
确认在对公司有利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履行相应的内部采
购审批程序,签订相关订单或合同。

    3、办理支付:具体办理项目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
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
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的台账。

    4、募集资金的置换:财务部于每季度末汇总统计本季度需置换的以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汇总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
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
构。公司财务部须建立明细台账,按季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
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

    5、日常管理:公司应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账户交易的时
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
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合同、履行的审批手续、付款凭据以及票据复印件等单独建
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6、监督管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对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
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
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
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决策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上述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
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率,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进感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恒进感应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北京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