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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恒进感应: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3-03-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进
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感应”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恒进感应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恒进感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
已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237 号)。经北京
证券交易所北证函〔2022〕134 号文批准,恒进感应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恒进感应本次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发行股数为 17,000,000 股,实际募集资
金总额为 34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7,480,849.00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519,151.00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永证验字(2022)
第 210020 号《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祥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十堰东风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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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建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
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9900316210333     153,531,715.60   活期存款
感应热处理设备制   十堰分行营业部
造项目(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9900393410515        735,775.72    活期存款
                   十堰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研发中心项目                              17226601040008933     78,128,467.66   活期存款
                   公司十堰东风大道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81000012920064269
补充流动资金                                                    44,244,004.74   活期存款
                   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              1

                          合   计                  -           276,639,963.72      -


注 1:“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278,467.66 元,主要是因
为该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 420,562.06 元,高于该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投入金额 142,094.40 元。

注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确保募投项目“感
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及资金需求,
拟将此次募集资中用于“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的 162,000,000.00 元,以无息
借款的方式划拨至项目实施主体祥泰智能,在借款额度内逐步拨付,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
及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将 1000 万元募集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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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9900316210333)划转至子公司湖北祥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719900393410515)。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已使用募集资金 9,273,711.55 元,产生利息收入 9,487.27 元,余
额为 735,775.72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40,000,000.00
    减: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                                              22,800,000.00
        其他发行费用                                                         4,680,849.00
二、募集资金净额                                                           312,519,151.00
    加:利息收入                                                             2,488,448.72
三、本期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15,007,599.72
四、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38,369,239.77
    1、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期)                                        9,273,711.55
    其中:①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669,131.75
          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825,350.00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研发中心项目                                                           142,094.40
    3、补充流动资金                                                         28,953,433.82
    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738,584.89
五、期末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276,638,359.95
六、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276,639,963.72
注: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与期末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相差 1,603.77 元(不含税),系
“其他发行费用”中的“证券登记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免予收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恒进感应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恒进感应科
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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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2〕第 310461 号)。
     安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恒进感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
况
     2022 年 9 月 30 日,恒进感应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
成本,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恒进感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自恒进感应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期)”所需资金共计
825,350.00 元。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总监、总
经理审批同意后,以募集资金对上述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等额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恒进感应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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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3.00 亿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
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自恒进感应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恒进感应尚未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恒进感应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恒进感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募
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恒进感应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出具了《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中喜特审 2023T00098 号),认为恒进感应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进
感应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进感应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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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恒进感应《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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