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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恒进感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3-037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万美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841,8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98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871,2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28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其中,董事周祥成因工作原因通过线上
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向毅因工作原因通过线上方式
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出席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恒进感应: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及《恒进感应: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 2022 年度取得
的主要工作成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回顾总结,公司发展态势良好,公司治理
结构进一步完善;并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展望。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
情况进行了回顾,并对 2023 年更好的开展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划。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
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进行情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
遵循了客观公证、独立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恒进感应: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恒进感应: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恒进感应: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总表决结果:
    同意 48,8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本项议案表决通过。
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866,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13%,反对股数 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股数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九) 《关于 3,866,751 99.9813%         225 0.0058%      500 0.0129%
          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琼华、丁素芸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