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券商公告]广脉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1-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广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脉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广脉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11 号)
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400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5.8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1,217.39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70,608,701.2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585,960.7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022,740.46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安信证券、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和


                                     1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资金
           信息通信服务运营基地建设
      1                               135,080,600.00      65,000,000.00       54,022,740.46
                     项目
      2      社区微脑平台研发项目      15,401,2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合计             150,481,800.00      70,000,000.00       59,022,740.46
      如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广脉科技因超额配售增加的募集资金金额将全额
投入“信息通信服务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6,636,431.08 元,本次拟置换 5,239,500.00 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号

 1 信息通信服务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239,500.00               239,500.00
 2 社区微脑平台研发项目                         6,396,931.08[注]                5,000,000.00
                     合计                              6,636,431.08             5,239,500.00
    [注] 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披露的社区微脑平台研发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额为 500 万元,因此该项目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500 万元。
      根据《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
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
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公
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585,960.74 元(超额配售选择

                                           2
权行使前)。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为 1,001,148.48 元,本次拟置换 1,001,148.48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不含税金额)
                                                  预先使用自筹资
序号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                       拟置换金额
                                                  金支付的发行费
       保荐承销费(超额配售选择                       用总额
 1                                   7,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权行使前)
 2     审计验资费                    2,641,509.43                -                -

 3     律师费                        1,443,396.23                -                -

 4     信息披露费等                    301,886.79                -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超配
 5                                     199,168.29         1,148.48        1,148.48
       行使前)
                合计                11,585,960.74     1,001,148.48    1,001,148.48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柴柯辰                        刘溪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