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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广脉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11-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脉科技”或“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广脉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11 号)的
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400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5.8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1,217.39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70,608,701.2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585,960.74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022,740.46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
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安信证券、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1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更加合
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资金
        信息通信服务运营基地建设
   1                               135,080,600.00   65,000,000.00       54,022,740.46
                  项目
   2      社区微脑平台研发项目      15,401,2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合计             150,481,800.00   70,000,000.00       59,022,740.46
    如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因超额配售增加的募集资金金额将全额投入上
述“信息通信服务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三、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
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脉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广脉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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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柴柯辰                        刘溪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