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广脉科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9-30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者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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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核心员
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
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具
体如下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母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母公司营
第一个行权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0%。
以 2021 年母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母公司营
第二个行权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仅为母公司员工,故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
报告所揭示的母公司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
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
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分数
S>=80 60<=S<80 <60
(S)
2
评价标准 优秀、良好 合格、中等 不合格
根据考核分数在 0%至
个人行权比例 100% 0%
100%间按线性计算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比例=当期可行权比例×个人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行权
1、董事会根据继续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综合管理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
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
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
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十、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激励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统一销毁。
3
十一、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为准。
2、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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