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天马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2-181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6 日,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14,406,668 股,
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21.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8,014,561.8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155,109.64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投入进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 度(%)
序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 资金金额 (3)=
号
整后)(1) (2) (2)/
(1)
电子陶瓷粉体 河 南 天 马 新
1 材料生产基地 材 料 股 份 有 169,680,034.00 45,357,253.49 26.73%
建设项目 限公司
高导热填充粉 河 南 天 马 新
2 59,285,974.00 2,641,556.60 4.46%
体材料生产建 材 料 股 份 有
1
设项目 限公司
河南天马新
功能材料研发
3 材料股份有 47,859,638.00 792,496.85 1.66%
中心建设项目
限公司
河南天马新
补充流动资金
4 材料股份有 11,320,029.68 10,072,899.34 88.98%
项目
限公司
合
- - 288,145,675.68 58,864,206.28 20.43%
计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河南天马新材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
料股份有限公 公司上街金屏路支 999156001890000550 124,330,780.51
司 行
河南天马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料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郑州上街 41050167700809788888 26,644,417.40
司 区支行
河南天马新材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料股份有限公 20000060872000103176979 47,067,141.15
公司总行营业部
司
河南天马新材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料股份有限公 9550880072443400132 1,247,130.34
公司郑州商鼎支行
司
合计 - - 199,289,469.40
注 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中均包含存放资金的利息,且部分银行金额包括公司通过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
产品;
注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余额存在差额,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审议程序同注 1),及募集资
金专户存放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2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
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产销规模扩大,营运资金投入增加,对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前 12 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行为,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3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