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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马新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17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孙亚光、黄志刚我们作为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
极出席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2 年度任
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5 次,股东大会会议 10 次,我们出席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                              本年度
独立姓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股东大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会次数

孙亚光       12      12        0        0        8        7         0        1

黄志刚       12      12        0        0        8        8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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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
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
                            《关于更正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同意
                            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22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同意
 月 25 日      第三次会议   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
                                                                           同意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专项
                                                                           同意
                            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
                            的议案》
2022 年 5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更正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 27 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更正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更正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2022 年 7    第三届董事会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     同意
 月5日         第五次会议
                            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同意
                            市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月4日         第八次会议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同意
                            额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同意
2022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月 13 日      第九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同意
                            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同意
2022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案》
 月 29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同意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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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还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在履职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我们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我们认为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

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

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学习培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了北交所 2022 年 11

月 29 日和 30 日通过线上方式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系列培训,具体培训内

容为:独立董事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监管指引、专精特

                                   3
新企业独立董事履职关注问题、北交所上市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再融资与重大资

产重组解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解读、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

度解读等课程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

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们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

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

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亚光

                                                     独立董事:黄志刚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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