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天马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淑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415,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独立董事孙亚光、黄志刚因工作原
因通过线上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1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天马新材: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天马新材: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开展工作,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年度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开展工作,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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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天马新材: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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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 2022 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基
础上,并结合对 2023 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河南
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天马新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天马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天马新材: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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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天马新材: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天马新材: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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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
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天马新材: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天马新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415,8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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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十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 605,300 100.00% 0 0.00% 0 0.00%
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易建胜、闫思雨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天马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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