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三琼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唐华林 联系地址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 438 号 电话 0717-5319666 传真 0717-5308168 董秘邮箱 yizhishengwu@yizhikonjac.com 公司网址 www.yizkonjac.com 办公地址 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 438 号 邮政编码 443500 公司邮箱 yizhishengwu@yizhikonjac.com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于魔芋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分为魔芋粉、 魔芋食品及魔芋美妆用品三个大类,包括各种魔芋亲水胶体、魔芋膳食纤维、魔芋休闲素食以及魔芋美 妆洗护用品等若干个小类,其中魔芋亲水胶体具有凝胶性、增稠性、保水性、成膜性、吸附性等多重特 殊的理化特性,广泛用于食品、保健品行业和美妆洗护用品行业。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安全、天然、定制的魔芋亲水胶体应用解决方案和优质膳食纤维产品。 膳食纤维是人体必需的七大营养素之一,据《魔芋学》记载,从魔芋中提取的膳食纤维(葡甘聚糖)含 有对人体健康有利的生物活性物质,具有降低血脂、调节糖代谢、改善大肠功能、减肥的作用。魔芋膳 食纤维可用作食品配料开发具有特殊健康效果的食品,从而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主要商业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为魔芋食品制造企业,其上游主要为农副产品加工业,下游为食品制造商、品牌运营商(ODM、 OEM)及直接消费者。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魔芋原料粉、魔芋干片,对原材料进行精深加工并制成魔芋 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最终通过销售产品获取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分为魔芋原料粉、魔芋干片等,供应商主要分为专业合作社、公司等。魔芋原材料 采购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公司每年参照当年度销售计划及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集中于每 年 9 月至次年 3 月采购魔芋原料粉、魔芋干片等。公司通过向主要供应商出租初加工设备以及提供技术 指导等方式稳定原材料供给和质量,也因此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从原材料质量、交货期、价格、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以此选定合格 的供应商,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模式来组织生产,魔芋食品、魔芋美妆用品分为自有品牌生产和受托 生产两种模式: (1)受托生产模式下,魔芋食品销售中心以及魔芋美妆销售中心取得订单后,生产中心按照客户 确定的产品规格、数量需求、供货时间和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2)自有品牌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近期实际销售状况、对未来销售情况的预计以及库存状况制 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下达后,车间领取所需物料并按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经质量安全中心 检测合格后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既存在内销也存在外销。公司内外销客户主要为大中型食品制造企业,其中内销客户主要通过 参加或承办食品展会、B2B 类网站发布、搜索引擎投放以及行业专业平台广告等形式开发,签订合同订 单后依据客户需求生产、供货。外销客户主要通过行业展会等形式获取,签订合同订单后依据客户需求 生产、供货。 5.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采取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革新,深度开发魔 芋特性,不断丰富产品类别。公司针对新产品开发及产品工艺优化进行了大量研发投入,先后被各级主 管部门评定为“湖北省食品胶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魔芋葡甘聚糖深加工 及综合利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除自主研发外,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多年来与上海交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等高校和研发机构建立了 良好的研发合作关系。 (三)公司关键资源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上述产品使用了 12 项关键技术。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8 项,其中 发明专利 1 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 80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5 项,实用新型 44 项,外观设 计 11 项。公司先后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农业农村部等 7 部 委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湖北省支柱产业细 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在聚 焦主业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公司是原农业部《魔芋粉》(NY/T494-2010)和《食 品安全地方标准魔芋膳食纤维》(DBS42/007-2021)的起草单位之一,实际控制人吴平是上述两个产品 标准主要起草人。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613,036,311.86 547,418,014.11 1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54,841,443.04 378,949,336.31 46.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52 6.51 15.5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29% 27.5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9.52% 30.82% -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29,545,070.92 223,832,648.81 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23,186.38 41,798,412.14 -1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0,903,560.69 35,653,293.00 -41.37%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229,068.18 98,614,377.29 -26.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 7.37% 12.49% -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 4.17% 10.66% -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0.72 -24.62% 利息保障倍数 37.14 131.70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期初 本期 期末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10,570,000 18.15% 13,145,000 23,715,000 32.15%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条件股 董事、监事、高管 份 核心员工 有限售股份总数 47,659,000 81.85% 2,380,000 50,039,000 67.85%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9,840,000 51.25% 29,840,000 40.46% 条件股 董事、监事、高管 31,839,000 54.68% -320,000 31,519,000 42.74% 份 核心员工 496,000 0.85% 496,000 0.65% 总股本 58,229,000 - 15,525,000 73,754,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996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末持有 序 股东名 股东 期末持 期末持有限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无限售股 号 称 性质 股比例% 售股份数量 份数量 1 吴平 境内 19,440,000 26.36% 19,440,000 自然 19,440,000 人 2 李力 境内 10,400,000 14.10% 自然 10,400,000 10,400,000 人 3 长阳众 境内 7,480,000 10.14% 志成投 非国 资管理 有法 7,480,000 7,480,000 服务部 人 (有限 合伙) 4 湖北正 境内 6,000,000 8.14% 涵投资 非国 6,000,000 6,000,000 有限公 有法 司 人 5 上海诺 其他 4,000,000 5.42% 4,000,000 伟其定 位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 梅山保 4,000,000 税港区 诺伟其 定位创 业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伙) 6 宜昌城 境内 2,380,000 3.23% 发资本 非国 2,380,000 2,380,000 控股有 有法 限公司 人 7 柯剑 境内 2,000,000 2.71% 2,000,000 自然 2,000,000 人 8 王叶平 境内 1,240,000 1.68% 1,240,000 自然 1,240,000 人 9 长阳一 境内 1,204,000 1.63% 致共赢 非国 投资管 有法 1,204,000 1,204,000 理服务 人 部(有 限合伙) 10 俞学锋 境内 1,000,000 1.36% 1,000,000 自然 1,000,000 人 合计 52,764,000 2,380,000 55,144,000 74.77% 46,904,000 8,240,00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上表股东吴平、上表股东李力:两人系夫妻关系; 2.上表股东吴平、上表股东众志成:吴平是股东众志成的唯一普通合伙人; 3.上表股东吴平、上表股东一致共赢:吴平是股东一致共赢的唯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为吴平女士;实际控制人为吴平女士和李力先生,两人为夫妻关系,系 一致行动人。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发行股票 1,552.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7,375.40 万股。吴平、李力夫妇通过直接与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66.16%股份对应表决权变更为 52.23%股份对应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无。 3.2 其他事项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