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371 证券简称:欧福蛋业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 年 1 月 11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 《关于同意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函》(北证函【2023】4 号),经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2.50 元/股,发行股数为 5,175.00 万股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募集资金合计 129,375,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16,552,522.1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822,477.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1228 号及天职业字 [2023]633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 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 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止,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拟投入金额中 拟用募集资金 序 总投资额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 置换自筹资金 号 投入部分 金额 预制蛋制品、蛋液 1 及蛋制品生产线技 76,000,000.00 3,051,290.00 3,051,290.00 术改造项目 年 增 产 15000 吨 蛋 75,000,000.00 2 2,242,146.16 2,242,146.16 制品加工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0,695,500.00 - - 合计 181,695,500.00 5,293,436.16 5,293,436.16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552,522.14元(不含 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6,019,004.86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6,019,004.86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以自筹资金预 发行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金额 拟置换金额 号 先支付金额 1 保荐费及承销费用 10,374,410.38 471,698.11 471,698.11 2 审计费及验资费用 2,905,660.38 2,811,320.75 2,811,320.75 3 律师费用 1,698,113.21 1,698,113.21 1,698,113.21 用于本次发行的手 4 1,574,338.17 1,037,872.79 1,037,872.79 续费及其他费用 合计 16,552,522.14 6,019,004.86 6,019,004.86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机构鉴证意见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欧福 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6873 号),报告 意见认为:欧福蛋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欧福蛋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监事会 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