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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欧福蛋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2-2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福蛋业”、“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2022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2.50元/股,发行股数为5,1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后),募集资金合计12,93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55.25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82.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1228号及天职业字[2023]633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并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江金家坝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6873号)。
       截至2023年2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5,293,436.16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额(元)
预制蛋制品、蛋液及蛋
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76,000,000.00          3,051,290.00            3,051,290.00
目
年增产 15000 吨蛋制品
                           75,000,000.00          2,242,146.16            2,242,146.16
加工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0,695,500.00                     -                        -
合计                      181,695,500.00          5,293,436.16            5,293,436.16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55.25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019,004.86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6,019,004.86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471,698.11                    471,698.11
审计费及验资费用                           2,811,320.75                   2,811,320.75
律师费用                                   1,698,113.21                   1,698,113.21
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
                                           1,037,872.79                   1,037,872.79
及其他费用
合计                                       6,019,004.86                   6,019,004.86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
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欧福蛋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