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欧福蛋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839371 证券简称:欧福蛋业 公告编号:2023-038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
已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9,148,562.7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4,884,146.5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5,445,536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544,553.6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
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
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
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本次权益分派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的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对公司利润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
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
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
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
配,视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
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
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
并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
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如公司因经营需要而发生重大现金支出,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
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者投资需要的,公司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本次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约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
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为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保障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可
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公司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欧福蛋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6)。
公司将严格按照《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公告》进行利润分配,本次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
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
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