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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欧福蛋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839371        证券简称:欧福蛋业       公告编号:2023-038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

已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9,148,562.7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4,884,146.5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5,445,536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544,553.6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

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

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

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本次权益分派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的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对公司利润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

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

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

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

配,视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

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

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

并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

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如公司因经营需要而发生重大现金支出,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

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者投资需要的,公司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本次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约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

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为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保障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可

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公司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欧福蛋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6)。

    公司将严格按照《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公告》进行利润分配,本次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

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

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