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永顺生物: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04-14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姚亮、周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作为经办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
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
东大会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
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4.1.19 条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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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http://www.bse.cn)上发布了《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出席对象、股权登记
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下午在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谭德明主持,就《股东大会通
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下同)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3,107,283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70.6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3,105,4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64%;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 2022 年 4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三)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列明
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结束后,结合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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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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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开发
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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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并统计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
193,107,283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
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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