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迪信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9-0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迪信息”、“发行人”或 “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9 月 2 日行使完毕。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
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兴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34.90 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的 15%。超额配
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联迪信息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 2022 年 9 月 2 日
至 2022 年 10 月 1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
以竞价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
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234.90 万股,买入
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
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18,570,196.19
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8.00 元/股,最低价格为 7.49 元/股,
加权平均价格为 7.9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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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
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东兴证券已分别签署《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
议》,明确了延期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 限售期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量(股) 量(股) 排
1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125,000 1,599,000 6 个月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
2 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375,000 375,000 6 个月
金)
3 北京金证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75,000 375,000 6 个月
合计 2,875,000 2,349,000 -
东兴证券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
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
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9 月 2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
增发及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用证券账户: 0899278044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2,349,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转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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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转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明确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
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2 月签署了《南京联迪信息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保荐暨承销协
议》,于 2022 年 8 月签署了《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保荐暨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授予东兴证
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实施情况
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
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
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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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
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钟 朗 何金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