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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联迪信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2-09-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迪信息”、“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发行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联迪信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
已于2022年7月18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2年8月1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771号)。经北京证券交易
所北证函〔2022〕170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

    联迪信息本次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发行股数为15,660,000股,实际募集资
金总额为125,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340,179.6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104,939,820.34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
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第6419号《验资报
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
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应用软件交付体系
及能力提升项目、数据中台技术平台研发项目、业务网络体系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及经公司内部
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
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
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
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钟 朗                  何金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