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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东和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1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4月7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

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分配募集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发行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实际募集资金在各

用途的分配金额,便于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涉及对募集资金用

途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的分配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分配募集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

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李宝玉、魏宇、周宁生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