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东和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1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4月7日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
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分配募集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发行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实际募集资金在各
用途的分配金额,便于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涉及对募集资金用
途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的分配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分配募集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
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李宝玉、魏宇、周宁生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