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东和新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经北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2023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公司此次发行股票 2,000.0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554.00 万元变更
为 16,554.00 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 “亚会验字(2023)第 01120001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
本次发行上市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以及“在本次发行
上市完成后,办理公司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事宜”。因此,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果,按股东大会通过的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
办理公司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事宜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修订《公司章程(上市
草案)》的部分条款。
二、 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取得鞍山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城市牌楼镇南沟村
法定代表人:毕胜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伍拾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熔镁、电熔烙、耐火砖、耐火材料、冶金炉料、非
金属矿产品、建材以及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备查文件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