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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2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毕胜民先生编写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报告中主要回顾并总结了 2022 年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同时明
确了公司 2023 年经营目标及经营计划,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的工作情况和 2023 年的工作计划,编写了《辽宁东
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投
资情况及董事会主要日常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
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3 年的发展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
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
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2 年的生产经营业绩和 2023 年的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公司的历
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发展规划,对 2023 年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了预
计,编制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88,649,870.16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332,146,082.0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5,540,0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20,195,88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宝玉、魏宇、周宁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
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宝玉、魏宇、周宁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3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宝玉、魏宇、周宁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