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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东和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2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口头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方式为:电话、电子邮件、微信、信函、传真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但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
集人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做出说明并在会议记录中记载。”
    本次会议为情况紧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
关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宝玉、魏宇、周宁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