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益康: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12-2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益康”或“发行人”)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12月19日行使完毕。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
商”)。
东莞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机制,东莞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31.80元/股于2022年11月21日(T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69.5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
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倍益康于2022年12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
30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
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2022年12月19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
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695,000股,买入股票
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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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50,692,916.08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31.80
元/股,最低价格为26.93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29.90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
资者与发行人及东莞证券已共同签署《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
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名称
(万股) (万股) 安排
青岛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胤盛凌云1号私
1 77.24 57.93 6个月
募证券投资基金)
2 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47.16 35.37 6个月
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兼济精选2号私
3 22.60 16.95 6个月
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秀源私
4 22.60 16.95 6个月
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晨融鼎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5 15.70 11.775 6个月
限合伙)
万涛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万涛私
6 15.70 11.775 6个月
募云涛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1.25 6个月
8 东莞北交财鑫一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00 7.50 6个月
合计 226.00 169.5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
不得转让。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股份来源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股份来源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及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14539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6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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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5月27日和2022年6月13日,发行人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其中发行方案对超额
配售选择权事宜进行了明确,即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1,300,000股股票(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12,995,000股普通股股
票(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
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
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695,000股)。
2022年11月,公司与东莞证券签署了《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承销
协议》,明确授予东莞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
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
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
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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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
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琰 周碧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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