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2021-12-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江材料”“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北交所”“贵所”)上市项目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经贵所审核同意,并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3981 号文同意注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东吴证券对沪江材料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
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823.43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3,1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 26.56%(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东吴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即:不超过 123.5145 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946.9445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3,223.5145 万股,本次发
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9.38%(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
使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64.686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
行数量的 2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658.7440 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
量为 782.2585 万股。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筛选的原则是,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
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 10 名。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
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的企业或下属企业;
(2)以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
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3)能够为公司带来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促进公司市场拓展,推动实
现公司销售业绩提升的企业;
(4)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
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长川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承诺认购股数(股) 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6 个月
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6 个月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 6 个月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6,860 6 个月
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 6 个月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
6 177,500 6 个月
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鼎新精 177,500 6 个月
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
8 177,500 6 个月
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
9 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77,500 6 个月
伙)
合计 1,646,860 -
4、配售条件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已分别与发行人、主承销商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三方认购协议,不参加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5、限售期限
上述获配对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
10 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5,000 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
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的要求。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
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9 名,分别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
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
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除以上战略投资者外,无
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91310000771813093L
公司 码/注册号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类型 李文 杨明辉
市)
注册资本 13,272.422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2 月 3 日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5.4118%;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4.6558%;
股东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19.9662%;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9.9662%。
主要人员 杨明辉(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辉(董事,总经理)等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复文书号 证监许可[2021]3616 号
批复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
基金”)控股股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公开方
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汇添富基金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汇添富基金与东吴证券及发
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汇添富基金出具的承诺函,汇添富基金战略配售基金为公开方式募集设立、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管理人合法募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
投资方向。
7、锁定期
汇添富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91440300279533137K
司 码/注册号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36,17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6 日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16%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44%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3.7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5%
股东
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
厦门合泽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
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
厦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
主要人员 周易(董事长)、杨小松(总经理,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批复文书号 证监许可[2021]3621 号
批复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
经核查,南方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南方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批复文书号为证监许可[2021]3621 号。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南方基金控股股东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南方基金无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南方战略配售基金属于“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
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建根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紫金保险和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股东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南方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南方战略配售基金为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
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
认购资金来源为管理人合法募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1100006336940653
码/注册号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
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资)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9 日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0%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0%
股东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0%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主要人员 杨明辉(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一梅(经理,董事)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名称
基金
批复文书号 证监许可〔2021〕3619 号
批复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
经核查,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文书号为证监许可〔2021〕3619 号。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夏基金 62.20%股份,
为华夏基金的控股股东。
经核查,华夏基金无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华夏战略配售基金属于“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
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华夏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华夏战略配售基金为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
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
认购资金来源为管理人合法募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东吴证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 91320000137720519P
码/注册号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类型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资)
注册资本 388,051.890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4 月 10 日
住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经营范围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3.64%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9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74%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8%
股东(截至 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35%
2021 年 9 月 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6%
30 日)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2.07%
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4%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1.7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7%
其他 56.19%
主要人员 范力(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吴证券 23.64%股
份,为东吴证券的控股股东。
经核查,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东吴证券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东吴证券为发行
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6、锁定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610000220581820C
码/注册号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刚
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461,374.576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02-21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
股东
佛山顺德区金盛瑞泰投资有限公司(35.3462%)
主要人员 李刚(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控
股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开源证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开源证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开源证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及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开源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锁定期
开源证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六)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91370212MA3TYH8M1D
限公司 码/注册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春晖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09-09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 5 号白金广场 B 座 19 楼
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经营范围 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王春晖(90%)
股东
周焕波(10%)
主要人员 王春晖(执行董事兼经理),周焕波(监事)
私募基金管理人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
记编号为 P1071749;私募基金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备案编码为
SSB107。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王春晖持有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90%的股份,
为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稳泰私募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青岛稳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青岛稳
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稳泰私募基金出具的承诺,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锁定期
稳泰私募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91370900MA3DMRUT68
司 码/注册号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孟海言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05-12
住所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西路 6 号华普国贸大厦 703-706
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君道资本有限公司(70%)
股东
未来家办(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30%)
主要人员 孟海言(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编
号为 P1066089;一鼎新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备案编码为 SQK190。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君道资本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兴。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鼎新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山东一鼎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山东一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山东一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山东一鼎基金出具的承诺,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锁定期
山东一鼎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1、基本情况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914403003565151957
限公司 码/注册号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红英
资)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2 日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1 栋
住所
9层2号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 丹桂顺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
主要人员 张红英(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
记编号为 P1026061;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备案编码为
SCV310。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丹桂
顺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经核查,王成林为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丹桂顺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深圳市
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丹桂顺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锁定期
丹桂顺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九)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基本情况
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911101056631191417
公司 码/注册号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类型 法定代表人 刘平安
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2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06-11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 101 号 1 幢 13 层 1 座 1608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经营范围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刘平安(53.69%)
游小梅(15.00%)
股东
曾诚(12.31%)
谢平(10%)
主要人员 刘平安(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
编号为 P1016515;私募基金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产品
备案编码为 SQZ965。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战略配售方案签署日,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刘平安。
经核查,刘平安为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金长川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北京金长
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金长川基金出具的承诺,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锁定期
金长川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 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
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
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
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
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
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
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
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
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
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
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
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