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2021-12-29
公告编号:2021-123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江材料”、“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 中 国 证券 监 督管 理 委员 会 ( 以下 简 称 “中 国证监 会 ”、 “证 监 会”) 颁布的 《 北 京 证
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 187
号 ) ( 以下 简 称“《 发行注 册 办 法》 ”), 北 京证券 交 易 所( 以 下简 称 “北交 所 ”) 颁
布的《北京证券交易 所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细 则》(北证公告〔 2021〕8 号)(以
下 简称 “《 管理细 则》 ”) 、《 北京证 券交 易所股 票向 不特定 合格 投资者 公开 发行 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1〕2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
行与上市》,中国证 券 业协会(以下简称“ 证 券业协会 ”)颁布的 《 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中证协发〔2021〕258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 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 实 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 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 北交 所交易系统进行。 敬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本 次发 行流程、
网上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
交 所交 易权限 的合 格投资 者定 价发行 (以 下简称 “网 上发 行”)相结 合的 方式 进行 。
东 吴 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 司( 以 下 简称 “东吴 证 券 ”或 “保 荐机 构 (主 承 销商) ”) 担任 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战略配售 在 东吴证券处进行;网 上 发行通过北交
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18.68 元/股。本次发
公告编号:2021-123
行的价格未超过历史交易价格或历史发行价格的 1 倍。
3、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的 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发行代码为
“889888”。申 购时 需全额 缴付 申购 资金 。同 一投 资者 对同 一只 股票 使用 多个 证券 账
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
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 100 股的部分,汇总后
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 100 股,直至无
剩余股票。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7、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 战 略 配 售 股 份 的 限 售 期 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东吴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东吴证券按本次发
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 15.00%(123.5145 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
者配售总计初始发行规模 115%(946.9445 万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T+4 日)《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
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
获得,并全部向网上 投 资者配售。东吴证券 为 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 额 配售选择权操
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 http://www.bse.cn/)
的《南京沪江复合材 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 票 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 18.68 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
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 均 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 开 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 票 发行价格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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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81.67 万元,若全
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68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 业 政策为指导,根据自 身 战略规划,在经过充 分 市场调研和通
过严格、详尽的可行 性 论证之后确定的。由 于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 以 把握、市场需
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 和 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 限 性等因素的制约,若 募 投项目不能按
计划顺利实施、效益 无 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 现 ,则影响募投项目的 投 资回报,进而
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1、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946.9445 万股股票(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文件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经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
3981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 东吴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 “沪
江材料”,股票代码为“870204”,发行代码“889888”,发行代码适用于本次发行的网
上申购。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为“C29”)。
2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初 始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823.4300 万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3,10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6.56%(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
予东吴证券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946.9445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3,223.5145 万股,本次
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 29.38%。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64.686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 发
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658.7440 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
数量为 782.2585 万股。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68 元/股。此
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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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 售 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 售 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9.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 选 择权 全额行使
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18.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 选 择权 全额行使
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超过网上发行数量(含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 5%,即 39.11 万股。
5、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
的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的 9:15-11:30,13:00-15:00。网上申购
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 内 ,按照发行价格,通 过 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 托 ,发行代码为
“889888”。
投资者参与申购, 应使 用一个证券账户申 购一 次。同一投资者对 同一 只股票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 , 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 户 申购多次的,以第一 笔 申购为准。参
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前在证券交易网
点开立资金账户,并 根 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 足 额的申购资金,申购 时 需足额缴付申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6、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
2022 年 1 月 5 日(T+1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T+3 日的前一自然日),申购资金
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 司 予以冻结,冻结资金 产 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 北 京分公司划入
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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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仔 细 阅 读 2021 年 12 月 30 日 ( T-2 日 ) 披 露 于 北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bse.cn/) 的 《 南 京 沪 江 复 合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 以 下 简
称 “《 招 股 说 明 书 》 ”)全 文 , 特 别 是 其 中 的 “重大 事 项 提 示 ”及 “风 险 因素 ”章 节 , 充
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 风 险因素,自行判断其 经 营状况及投资价值, 并 审慎做出投资
决策。发行人受到政 治 、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 理水平的影响,经营 状 况可能会发生
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 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
所网站(http://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沪江材料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配售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网上发行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
价发行
发行公告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发行公告
申购日(T 日) 2022 年 1 月 4 日
元 人民币元
日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 投资 者定向配售和网上 向开 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的合 格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 进行。本次发行的战 略 配售及网上发行由 保 荐 机构(主承销
商)负责组织,战略 配 售在东吴证券处进行 , 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 交 易系统进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公告编号:2021-123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1、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823.43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3,100.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6.56%(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东吴证券初始发
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
大至 946.9445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3,223.5145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 29.38%。
2、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64.686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
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3、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658.7440 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
发行数量为 782.2585 万股。
(四)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采用直接 定价 方式确定本次公开 发行 股票的发
行价格。
(五)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根据发行 人所 属行业、市场情况 、同 行业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68 元/股。此价
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 售 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 售 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9.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 选 择权全额行使
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告编号:2021-123
(6)18.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 选 择权全额行使
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投资 者通过 证券公 司进 行申购 委托 ,同一 投资 者对同 一只 股票使 用 多
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七)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81.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57.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为 14,024.31 万 元 ; 若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全 额 行 使 , 预 计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7,688.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09.74 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179.18 万元。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
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承销方式及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在 2022 年 1 月 5 日(T+1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申购和缴 款 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 行 股份数量。投资者认 购 不足部分的股
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22 年 1 月 10 日(T+4 日)
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流程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2021 年 12 月 29 日
T-3日 战略配售投资者缴款
(周三)
1、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1 年 12 月 30 日 《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 招 股 说 明 书 》 等 相 关 公
T-2日
(周四) 告文件;
2、确定战略配售数量
2021 年 12 月 31 日
T-1日 网上路演
(周五)
公告编号:2021-123
2022 年 1 月 4 日
T日 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周二)
2022 年 1 月 6 日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根据配售结果解冻剩余
T+2日
(周四) 资金,确定包销金额
2022 年 1 月 7 日
T+3日 投资者退款
(周五)
2022 年 1 月 10 日
T+4日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周一)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确定发行价格
发 行 人 和保 荐 机构 ( 主承 销 商 )根 据 发行 人 所属 行 业 、市 场 情况 、 同行 业 可 比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68 元/股。
发行价格 18.6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5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 售 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 售 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9.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 选 择权 全额行使
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18.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 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 选 择权 全额行使
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 前六 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 交的交易日的平均 收盘 价及本次
公告编号:2021-123
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信息如下:
价格
日期
(前复权)
2021 年 2 月 3 日-
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13.49 元/股
2021 年 4 月 23 日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 - -
本次发行价格 18.68 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
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历史交易均价)13.49 元/股的 138.47%,未超过本次申
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 内 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 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 本 次申请公开发
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 1 倍。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C2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7.86 倍。本次发行价格 18.68 元/股,
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18.45 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 2020 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18 倍,均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1年 12月 28日
2020年每股收 益
前 20个交 易日平均 2020年静态
证券 代码 证券 简称 (元,扣除非经常性
收盘 价 市盈 率(倍)
损益 后)
(元 /股,前 复权)
600210.SH 紫江企业 8.79 0.3534 24.87
002014.SZ 永新股份 8.53 0.5363 15.90
002735.SZ 王子新材 20.60 0.3770 54.63
832520.NQ 环申股份 3.34 0.3401 9.82
均值 26.31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
注:1、前 20 个交易日是指最近 1 年内有成交记录的 20 个交易日。
2、环申股份自挂牌以来仅 11 个交易日有交易,其均价以其有交易的 11 个
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计算。
公告编号:2021-123
以 2021 年 12 月 2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均价(前复权)
及最新股本摊薄的 2020 年每股收益(2020 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计算)
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 26.31。本次发行价格 18.68
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8.45 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9.18 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 2020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发行具体安排
(一)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的 9:15-11:30、13:00-15:00,
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
股 或 其 整 数倍 , 但申 购上 限 不 超 过网 上 发行 数量 ( 含 超 额配 售 选择 权) 的 5%, 即
39.11 万股。T 日,已经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在申购时间内通过证
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参与申购,应 使 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 一 次。同一投资者对同 一 只股票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申购,或 者 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 购 多次的,以第一笔申 购 为准。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T 日为申购日,下同)日终为准。投资者申购申报经北交所
交易主机确认后生效,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网上投资者因申购 资金 不足导致申购无效 的,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 申报其无
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北交所
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二)网上配售原则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 购总 量大于网上发行数 量时 ,根据网上发行数 量和 有效申购
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 100 股的部分,汇总后按
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 100 股,直至无剩
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2021 年 12 月 29 日(T-3 日)及以前,战略投资者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足
公告编号:2021-123
额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前在
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 金 账户,并根据自己的 申 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 资 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022 年 1 月 4 日(T 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
2022 年 1 月 5 日(T+1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T+3 日的前一自然日),申购资金
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 司 予以冻结,冻结资金 产 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 北 京分公司划入
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 缴款 资金大于实际获配 金额 的,超额部分 将原 路径 退回。网
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 2022 年 1 月 7 日(T+3 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一)参与对象筛选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 配售 投资者选择标准的 制定 ,充分考虑了投资 者资 质以及与
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
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 10 名。
(二)参与规模与限售期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主要情况如下:
序 承诺认购金额 限售期
名称
号 (元) 安排
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362,400.00 6 个月
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362,400.00 6 个月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2,400.00 6 个月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64,144.80 6 个月
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9,200.00 6 个月
6 稳泰平常心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15,700.00 6 个月
公告编号:2021-123
7 一鼎新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15,700.00 6 个月
8 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15,700.00 6 个月
9 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15,700.00 6 个月
合计 30,763,344.80 -
注:上表中限售期系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三)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 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 协 议》 中明确了
递延交付条款。战略 投 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 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确定的发行价
格认购发行人股票。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2021 年 12 月 29 日(T-3 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
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
披露的《东吴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沪 江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64.686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
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2022
年 1 月 10 日(T+4 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
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
发 行 人 授予 东 吴证 券 超额 配 售 选择 权 , 东 吴 证券 按 本 次发 行 价格 向 投资 者 超 额
配售初始发行规模 15%(123.5145 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初始发行规
模 115%(946.9445 万股)的股票,并在《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中披露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
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T+4 日)《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 向 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 投 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 获 得,并全部向
网上投资者配售。
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时间表如下: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公告编号:2021-123
披露《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披露采
2021年12月30日
T-2日 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和超
(周四)
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
2022年1月10日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
T+4日
(周一) 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
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
披露《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选 择 权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限 额 的 2个 交
易日内
根据发行人授权,东吴证券将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主
承销商。
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
发行价格的,东吴证 券 将及时用超额配售所 获 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 发 行人股票,但
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 止 股价下跌。东吴证券 以 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 股 票不得卖出。
东吴证券在超额配售 选 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 累 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 采 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5 个交易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用账户上所有股份向
同 意 递 延 交 付 股 票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交 付 。 东 吴 证 券 在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北 交 所 上 市 后 30
个自然日之后或行使 超 额配售选择权后,将 不 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 股 价。扣除购回
股票使用的资金及划 转 给发行人增发股票部 分 的 资金(如有)外的 剩 余资金将纳入
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东吴证券未购买公司股票或者购买公司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发行股票数量的, 可 以要求公司按照发行 价 格增发股票。东吴证 券 以竞价交易方
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 与 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 票 之和,不得超过《发 行 公告》中披露
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使用超额配售
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从 二 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 。 具体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 权包括以下三
种情况:
1、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行使。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发行人股票数量
与超额配售股数相同。
2、 超额配 售选 择权 全额行 使。 超额 配售 股数 本次 发行 初始 发行 规模 的 15%,
且获授权主承销商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零,并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 15%的股票。
公告编号:2021-123
3、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行使。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次发行的股
票数量小于超额配售 股 数,因此要求发行人 超 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 于 本次发行初始
发行规模的 15%。
在本次发行超额配 售选 择权行使期届满或 者累 计购回股票数量达 到采 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2 个工作日内,发行人与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吴证券将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披露以下信息: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日期;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
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
(3)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如未行使或部分行使,应当说
明买入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及所支付的总金额、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
(4)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5)北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七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
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 常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 、 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 人 和承销商暂停
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
后续安排等事宜。涉 及 投资者资金缴付的, 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 协助发行人将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 次发 行注册文件有效期 内, 经向北交所备案, 发行 人和 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公告编号:2021-123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育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集中区蓝霞路 10 号
联系人:詹璇
联系电话:025-5809737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12-62936311、62936312
发行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1-123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沪江材料
证券代码 870204
发行代码 889888
所属行业名称 塑料薄膜制造
所属行业代码 C2921
定价方式 直接定价
申购日 2022 年 1 月 4 日
拟发行数量(万股) 823.4300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6.56%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是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41.1715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782.2585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39.11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是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123.5145
发行价格(元/股) 18.68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13.55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13.02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18.45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17.73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拟募集资金(万元) 10,631.20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5,381.67
(万元)
发行费用(万元) 1,357.36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4,024.31
(万元)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
公告编号:2021-123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告编号:2021-123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