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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沪江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04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2-019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2 月 2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育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0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 71.79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建新、池国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
  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10,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
  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
  款、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
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建新、池国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
 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10,631.2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179.19 万
 元,超过计划投资金额5,547.99 万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和流动资金情况,公
 司拟将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建新、池国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计划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