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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沪江材料: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6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2-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
期内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
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以通   以现    委        对董
                          讯方           托
          应参                   场方    出   缺   事会            实际列
                 实际出   式参           席   席          应列席
          加董                   式参    次   次   各项            席股东
  姓名           席董事                  数   数          股东大
                          加会   加会              议案            大会次
          事会
                 会次数   议次                     投票   会次数
          次数                   议次                                数
                           数                      情况
                                  数

 袁建新    5       5       0       5     0    0    同意     2        1
 池国华    5       5       0       5     0    0    同意     2        2




    在2021年度任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第二届董
2021年5月24日              《关于 2018 年年报、摘要二次更正》     同意
                事会第八
                次会议     《关于 2019 年年报、摘要二次更正》

                           《关于2020年年报、摘要更正》
              第二届董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同意
2021年8月25日 事会第十
                次会议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

                           《公司原精选层挂牌项目转为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方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方案》
               第二届董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年11月18日 事会第十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      同意
               二次会议 定股价的预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
                           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具有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
                           相关约束措施》
   1、2021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
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
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
研发、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1、2021年,我们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
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形,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
况。
       2、2021年,我们通过电话和公司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到公司参
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
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有力地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2021年,我们均参与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对董监高的合规培训及独立
董事专项培训。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袁建新、池国华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