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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沪江材料: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2-081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育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39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6%。
    其中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 9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1,39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6%。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由于疫情原因,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的董事 10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1 年度董事会
 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具体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了 2021 年度
 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1)及《南京沪江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
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2)。
     本议案为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
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告编号:2022-0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 2021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分析 2022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
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
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查内容包括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机构设置情况、董监高任职履职情况、决策
程序运行情况、治理约束机制等,并同时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
披露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
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南
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2-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H10099
号《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
专 项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391,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四      关于       0           0%     100           100%    0            0%
         2021 年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其干、侯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