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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沪江材料: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2-108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章育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991,1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79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章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聘
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34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章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72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孙斯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2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聘任詹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蒋洋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符小丽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
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
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章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副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
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章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教
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詹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财务负责人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教
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孙斯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