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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沪江材料: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0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
期内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
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以通   以现   委        对董
                          讯方          托
          应参                   场方   出   缺   事会            实际列
                 实际出   式参          席   席          应列席
          加董                   式参   次   次   各项            席股东
  姓名           席董事                 数   数          股东大
                          加会   加会             议案            大会次
          事会
                 会次数   议次                    投票   会次数
          次数                   议次                               数
                           数                     情况
                                  数

 袁建新    9       9       7      2     0    0    同意     4        4
 池国华    9       9       7      2     0    0    同意     4        4
 张宝贵    3       3       2      1     0    0    同意     0        0




    在2022年度任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沪江拟与惠东县
2022年1月25日 会第十三次 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意
              次会议     出让合同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2022年3月4日    会第十四次                                          同意
                           管理的议案》
                会议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4月 19日 会第十五次                                           同意
                          的议案》
               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第二届董事
2022年4月26日                                                       同意
                会第十六次 《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会议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                                          同意
2022年8月1日    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2022年8月19日 会第一次会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议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2022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
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
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
研发、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1、2022年,我们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
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形,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
况。
    2、2022年,我们通过电话和公司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到公司参
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
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有力地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2022年,我们均参与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各项对董监高的合规培训及独立
董事专项培训。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袁建新、池国华、张宝贵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