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65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灿 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该议案于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南京灿能电力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4213 号)确认, 公司发行 8,000,0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4,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立信中联验字(2018)D-0044 号验资 报告审验。初始存放金额为 24,000,000.00 元,期末余额 0.00 元。募集资金专 户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注销。 2、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 议案于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 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 [2020]3789 号)确认,公司发行 3,500,0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 第 4-00052 号验资报告审验。 3、2022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发行价 格为 5.80 元/股,发行股数为 2,024.9276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445,800.80 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 第 4-00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交通银行南京竹山路 320006685018010108076 24,000,000.00 0 支行 交通银行南京竹山路 320899991013001056722 12,600,000.00 4,252,524.92 支行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 125905014410602 117,445,800.80 109,301,759.40 行 合计 154,045,800.80 113,554,284.3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并经 2018 年 11 月 6 日召开 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新发布的法律法规,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使用的相关公司治理规则的议案》,拟定《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拟定的管理制度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针对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均 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1、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000,000.00 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净额 24,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295,401.86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2 年半年度 1、厂房建设 18,997,058.16 185.79 2、公共工程 5,298,103.90 - 3、银行手续费(如有) 239.80 0.2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 2、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600,000.00 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净额 12,600,000.00 加:利息收入 38,773.13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2 年半年度 1、电能质量监测项目建设 8,386,106.21 1,216,569.15 2、银行手续费(如有) 142.00 48.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252,524.92 3、2022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445,800.80 发行费用 8,317,902.91 募集资金净额 109,127,897.89 加:利息收入 173,861.51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2 年半年度 1、电能质量监测治理综合产品生产项 - - 目 2、银行手续费 - -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9,301,759.40 注:募集资金净额与附表中募集资金净额不一致,因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所致。 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2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针对 2022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资 金,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未 进行置换,具体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0)。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根据该议案,针对截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剩余的募集资金 1,058.84 万元 的具体用途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明细用途由土地使用权、公共工程变更为厂房建 设 558.84 万元和公共工程 500.00 万元。变更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 2400 万元募集资金的明细用途为厂房建设 1,900 万元、公共工程 5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备查文件 (一)《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5,242,025.3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0% 总额比例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预定可使 更项目,含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否发生 途 (1)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部分变更 效益 重大变 (2)/(1) 期 化 电能质量监 0 0 0% 否 测治理综合 否 105,242,025.34 产品生产项 目 合计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 不适用 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针对 2022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资金,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未进行置换,具体详见《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明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 分阶段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 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该议案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