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告]大地电气: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2021-12-0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大地电气对外担保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子公司 2022 年度贷款
计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宏
致”)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目前担保合同尚未
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批准的担保额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南通高新区金渡路东侧、朝霞路南侧
注册地址:南通高新区金渡路东侧、朝霞路南侧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实缴资本:2,52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叶建峰
主营业务:汽车电器接插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车辆高低压电器件、新
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组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模具;
精密工装夹具的设计、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26 日
关联关系(如适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6 月
资产总额(元) 69,609,508.58
流动负债总额(元) 17,244,271.24
净资产(元) 52,365,237.34
资产负债率(%) 24.77
营业收入(元) 26,117,660.65
利润总额(元) 7,094,751.91
净利润(元) 6,313,631.24
审计情况: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子公司 2022 年度贷款计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宏致向有关银行
和其他融资机构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
目前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
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南通宏致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致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担保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计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
况,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致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预计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
展的合理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连续 12 个月经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含
本次拟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7.39%。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最近连续 12 个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
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地电气本次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预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对外担保相关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预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