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地电气: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3-03-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大地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津、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地电气全资子公司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通宏致”)实施的“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变更部分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3208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70 万股新
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68 元,初始发行规模 1,800 万股,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发行 270 万股,合计发行 2,07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67.6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263.51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 号、天健验〔2021〕15-1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 (%)(3)
号 总额(1)
金额(2) =(2)/(1)
1
南通宏致汽车连
1 南通宏致 13,708.46 297.11 2.17%
接组件生产项目
大地电气汽车线
2 大地电气 1,915.54 650.97 33.98%
束产线升级 项目
用于与主营业务
3 大地电气 639.51 - -
相关的其他用途
合计 - 16,263.51 948.08 5.83%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万元) 存款方式
大地电气 招商银行南通分行 513902160810708 3.22 活期结算户
大地电气 江苏银行港闸支行 50230188000658814 303.57 活期结算户
南通宏致 招商银行南通分行 513904029010618 541.23 活期结算户
合计 - - 848.02
注:如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募集资金结息 332.26 万元。
1、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上述资金已归还入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万元) 补流时间
大地电气 招商银行南通分行 513902160810708 1,600.00 2022/12/12
大地电气 招商银行南通分行 513902160810708 400.00 2023/1/5
大地电气 招商银行南通分行 513902160810708 3,000.00 2023/1/29
合计 - - 5,000.00 -
2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或结构 性存款等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
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
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现金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
款等产品。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其他现金管理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类 理财起始 理财终止 预计年化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理财金额 收益类型
型 日期 日期 收益率
招商银行点金
招商银行股份 银行理财产 系列看涨两层 保本浮动
4,000 2023.02.10 2023.05.12 1.55%
有限公司 品 区间 91 天结构 收益
性存款
招商银行点金
招商银行股份 银行理财产 保本浮动
系列看涨两层 2,800 2023.02.10 2023.05.12 1.55%
有限公司 品 收益
区间 91 天结构
3
性存款
中信建投收益
中信建投证券 券商理财产 凭证“看涨宝” 保本浮动
1,000 2023.02.10 2023.08.17 1.5%
股份有限公司 品 213 期(SYU64 收益
5/JT8489)
中信建投收益
中信建投证券 券商理财产 凭证“看涨宝” 保本浮动
1,000 2023.02.10 2023.08.17 1.5%
股份有限公司 品 213 期(SYU64 收益
5/JT8490)
对公人民币结
江苏银行股份 银行理 构性存款 2023 保本浮动
1,000 2023.02.15 2023.08.15 1.2%
有限公司 财产品 年第 7 期 6 个月 收益
B款
二、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南通宏致汽车连
接组件生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原为南通市高新区朝霞路南侧、金渡路东侧,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4,424.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 13,708.46 万元,剩余 715.94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各项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其中募集资金 截止 2023 年 3 月 24 日募集资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使用金额(万元)
1 土地费用 715.94 - -
2 工程费用 6,074.51 6,074.51 -
3 设备购置费 5,849.51 5,849.51 297.11
4 安装工程费 584.95 584.95 -
5 其他建设费用 546.71 546.71 -
6 基本预备费 652.78 652.78 -
合 计 14,424.40 13,708.46 297.11
由于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已竞得位于南通市
崇川区园林路东、钟秀路北侧地块编号为 M22020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
面积为 91,641.28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30 年,土地费
用为 2,116.91 万元,土地费用公司自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公司拟使用这宗土
地建设公司汽车电子生产基地,其中一期工程将新建厂房及办公、生活用房 6.8
万平方米,南通宏致的生产、办公、生活用房全部由公司提供。
因此原募投项目“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中的 1、2、5、6 项计
7,989.9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7,274 万元)拟改为由公司进行实施,3、4 项
4
仍由南通宏致实施,建设费用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通市高
新区朝霞路南侧、金渡路东侧变更为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东、钟秀路北侧。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建设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
优化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发
挥公司的整体效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改善企业形象。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仅为部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
方式的变更,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及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公司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地电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
对于大地电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继光 张旭东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