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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丰安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870508          证券简称: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据此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15:00—2023 年 5 月 1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508            丰安股份        2023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 6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
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和义务,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
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勤勉尽职。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度
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2)。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公
司编制《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展现
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与专业能力,并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


    (七)审议《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独立董
事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八)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通知及安排,公司对 2022 年度治理情况开展了
专项自查及自我规范,并编制了《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公
告编号:2023-020)。


    (九)审议《关于〈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6)。


    (十)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3)。


   (十二)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
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整(税前),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2)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上述薪酬及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十三)审议《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
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 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29)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12:00-14: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 618 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吴怀源 0579-84113073
(二)会议费用:自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