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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绿亨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2-12-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绿亨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亨科技”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绿亨科技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1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8.0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 40,495,7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3,96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358,247.52 元
(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607,352.4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2)第 371C000750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泰君安、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 1000 吨 2-氯烟酸和 2000 吨 3-氰
基吡啶及 8000 吨农药制剂项目、南沙绿亨育种研究院基地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闲置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
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
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公司将投资于包括但不
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