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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绿亨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12-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绿亨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亨科技”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绿亨科技收购控股
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刘善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60 万元收购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蓝润”或“标的公司”)2.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刘善和自 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公司监事一职。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
刘善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刘善和,男,1978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持有沧州
蓝润 2.00%股权。刘善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31MA09ETHU4D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沧州临港化工园区经四路以东、化工大道以南
法定代表人              卢广杰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6 日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农药中间体(上述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生产销售微量元素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农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北京北农绿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7.5%,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5%,
股权结构              卢胜东 14.75%,程志华 7.25%,卢广杰 2%,李剑峰 2%,刘善和 2%,毕自
                      新 2%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经营状况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212,493,762.76                    216,624,143.40
           净资产                                80,877,351.63                     81,682,354.86
            净利润                                481,007.23                  922,964.50
    注:上表为沧州蓝润的合并报表数据,包含该公司的绿亨科技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刘善和持有沧州蓝润 2.00%股权,实缴出资额 16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经交易双
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 160 万元的价格收购刘善和所持沧州蓝润 2.00%股权。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刘善和所持沧州蓝润
2.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收购刘善和所持沧
州蓝润 2.00%股权。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绿亨科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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