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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绿亨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7  

                        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

会等相关要求所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已结合自身实际和经

营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

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

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2 年度的资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 2023

年发展目标与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是公

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在维护公司投资者

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

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

计费用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深入

的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并制定<公司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公司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考虑了同行业、同地区

的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升各位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雷光勇、周利国、臧日宏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