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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常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书2022-04-15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权益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
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
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
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李芸达、宋银立

                                                       2022 年 4 月 15 日